微豪配资 1952年,“建国第一贪”被判死刑,13年后儿子考上清华都不敢去
1952年,新中国成立初期爆出了一起震惊全国的贪污大案。时任天津地委书记的刘青山,利用职务之便疯狂敛财,涉案金额高达172亿元旧币(折合新币约172万元)。这一数字在当时堪称天文数字,相当于数万名工人一年的工资总和。案件曝光后,连毛主席都亲自批示必须严惩微豪配资,最终刘青山被依法判处死刑。
刘青山伏法本是大快人心之事,但令人唏嘘的是,13年后他的家庭再起波澜。1965年,刘青山的儿子刘铁骑以优异成绩考入清华大学,这本该是件值得庆贺的事。然而,父亲留下的阴影始终笼罩着他——每当走在校园里,他总觉得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。沉重的心理压力让他最终做出了艰难决定:放弃清华的录取资格,转而选择相对低调的北京石油学院(现中国石油大学)。 这一选择在天津市民中引发了激烈讨论。有人同情地说:孩子是无辜的,不该为父亲的过错买单。但也有人质疑:谁知道他的学费是不是老百姓的血汗钱?更有人发现,刘铁骑在校期间生活简朴,经常穿着打补丁的衣服,似乎刻意与父亲奢靡的生活方式划清界限。这场跨越十多年的家庭悲剧,成为那个特殊年代最令人深思的缩影。 发布于:天津市盛康优配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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